2023年安徽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征集表(2023年安徽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征集表格)
作者:admin • 更新时间:2024-04-04 00:30:01 •阅读
1、征收单位必须是在安徽省注册、成立一年以上(含一年)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。
2、征集单位信用良好,严格遵守国家和省资源、能源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,三年内无环境违法行为;认真落实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责任,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;信用良好,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严重失信违法行为“黑名单”。
3、同一单位的技术成果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。
2.收集程序
1、整理收集。征集单位应填写《安徽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征集表》(附件1)和《安徽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报告》(附件2),加盖征集单位公章,其他证明材料并报送推荐单位。其中,征集单位为市级及以下企业、单位,经市科学技术局推荐;安徽省省属及以上本科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中央单位直接推荐给省科技厅。
2.总结建议。各市(县)科技局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应对招标材料进行审核,确保技术内容真实、严谨、准确,并填写《2023年度安徽省绿色低碳科技成果》目录推荐表》(附件3),并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招标表、成果报告、推荐表(加盖主管部门公章)和电子材料报送省科学技术厅。
3、其他。鼓励申报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支持的绿色低碳科技成果。对入选成果目录的技术,将适时在安徽科技市场开展供需对接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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